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用人的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合法权益,增强学校活力,根据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广人发〔2006〕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今年市直属学校考核招聘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招聘教师方案如下。
一、考核招聘组织领导
1、成立市教育局二○○七年直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治平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松林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云: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赵: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仕刚: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聪兰: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继康: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马邦早: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彭:罡: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各考试招聘教师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邦早、彭罡同志兼任副主任,袁仕伦同志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考核招聘方案,并对考核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办公室负责考核招聘日常工作。
2、各考核招聘教师学校均应成立考核招聘工作小组,加强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招聘工作原则
(一)编制限额。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在编制限额内和核定的考核招聘限额内实施。
(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坚持集体研究,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核招聘学校和报考条件
(一)考核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二)考核招聘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的非在职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考核招聘教师的岗位数额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四、考核招聘工作程序
(一)各校根据市教育局考核招聘方案制定考核招聘实施细则。
(二)公布考核招聘信息(11月2日至11月9日)
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报考条件、报名时间等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0日)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电话向拟报考学校登记报名,并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11月10日到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市内在职教师报名必须持原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师互联发布。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一个职位报名超过4人(不含4人)以上,由招聘学校采取笔试确定前三名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体检、聘用(11月12日至11月15日)
1、面试。面试分讲课与说课。讲课:检测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讲课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说课:检测应聘人员对教材的处理能力,使用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科学性,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时间暂定为2007年11月12日)。
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者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操作,占面试总成绩的70%;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30%。
讲课和说课与专业能力操作检测内容均限定在应聘岗位和应聘学科范围内。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各校应组建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学校校级干部2人,学科骨干教师3人,市教育局选派2人,专家组组长由各学校校长担任,市教育局每校选派1名监督员。专家组人员和监督员名单不对外公布。面试成绩单必须具备评委、工作小组组长、现场监督人员签名和学校公章,并当场封存。
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参加之后的考核程序。如某一岗位考核对象总成绩均不合格,取消该考核岗位。
2、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招聘岗位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暂定为2007年11月15日)。
3、聘用。凡经考核、体验、公示合格者,由各考核招聘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送市人事局确认后,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地点
各招聘学校。
监督电话:3268176,咨询电话:3265473
七、此方案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2007年广元市直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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