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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四川通江县公开招聘197名中小学教师(8月11日至16日报名)

时间:2007-08-09 点击:

  为加强我县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批准,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小学教师补充到缺编的小学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97名。
  1.农村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初中教师21名(英语4名、数学2名、物理3名、地理3名、历史3名、政治2名、生物2名、化学2名)。
  2.农村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66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音乐10名、美术10名、计算机6名、体育10名)。
  3.农村村小语文、数学教师110名(其中70名面向在县内代课1周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
  上述1、2类招聘岗位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有调减的,划转到本次招聘农村小学村小教师计划中使用,但仍须达到开考比例。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在本县服务期满具备教师资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在本县服务期满一年、师范院校毕业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烛光计划”支教人员;
  (三)国民教育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国民教育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五)本县公立学校工作一周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应聘农村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初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中专(具备教师资格证)、中师(含幼师)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乡镇中心小学专职科任教师岗位的,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
  (三)应聘人员至报名截止日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16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报考农村村小语文、数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6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服从统一分配,合同期原则上不低于3年。
  (五)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疾,语言表达清楚,无口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11日8:30至8月16日18:30止,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通江县教育文化体育局(电话:0827-7221566)。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表内容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自愿到缺编农村小学附设初中或农村小学(村小)工作的申请书1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4)以代课教师身份报名的,报名时由代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代课证明》,并附学校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印章确认属实的代课《领薪花名册》复印件。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事局商县教育文化体育局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2007年8月17日8:30由纪检监察、人事、教育等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8月19日到县教育文化体育局领取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准考证》。
  (三)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1)公共科目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卷面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小学附设初中教师岗位以所报学科的专科教材内容为主;村小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主要测试中师语文、数学知识及教材教法;小学专职科任教师岗位主要测试中师相关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卷面满分100分。
  (3)面试。报考英语加试“口语”,按“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的增加操作考试,满分20分。
  3.考试时间:
  (1)公共科目笔试:2007年8月20日 9:30-11:30。
  (2)专业科目笔试:2007年8月20日14:30-16:30。
  (3)英语口语测试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操作考试:2007年8月21日9:00-12:00。
  4.计分方式:
  考试结束后,报考农村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初中,农村乡镇中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农村村小语文、数学教师的,按“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笔试(50%)”计算考生总成绩。
  报考农村乡镇中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的,按“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笔试(50%)+操作考试分数”计算总成绩。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服务每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5.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及招聘计划,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村小语文、数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在同类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又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
  6.公示:2007年8月22日在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公示栏内公示考生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
  7.组织实施: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试题命制、保管、考务等工作由县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于2007年8月23日9:00在县教育文化体育局集中,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于8月25日面向社会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07年8月28日10:00在县教育文化体育局集中,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送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核并签章后,报县人事局鉴证。
  3.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政策,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7221611(县人事局) 7221566(县教文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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