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成立华县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简录民,副组长:副县长吴培育,成员由人劳、教育、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劳局,办公室主任由人劳局局长苏超峰担任,成员由上述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考试、考察、聘用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
根据我县教师缺编的实际,决定招聘教师50人。其中:高中11人:语文1人,英语3人,物理1人,生物1人,电教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历史1人,地理1人。初中教师29人:政治2人,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5人,化学4人,英语2人,历史2人,地理2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计算机3人。山区小学教师10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
三、招聘条件
1、在华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的国家统招统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招聘的考生,当年上大专院校时的学籍须为华县籍)
2、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初中教师报考学科必须同相应学历的要求所学专业一致,不能跨所学专业报考学科。
3、愿意到边远地区和农村中、小学任教,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四、考试招聘
1、所有报考招聘教师的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统一参加考试或测试。
2、所有面试、考试、测试均分专业进行。
3、报考高中教师的学生按大学本科相应教材内容考试,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学生,按大学专科文化课相应专业考试,所有应聘者均必须参加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及现行高、初中与小学相应学科的教材教法等内容的考试。体、音、美、计算机等专业实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综合考试。
4、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笔试、考核成绩,分高中、初中、小学按各科招收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经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
五、录取原则
1、坚持按计划录取。即:分学段、按各学科招录计划进行录取。
2、坚持择优录取。根据考生成绩,分学段、按学科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试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该学段学科空余名额由公招办按需调剂到其它学科予以录取。
六、安置分配原则
1、根据各学段、学科需求人数,在录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安置使用。
2、对山区定向招录的小学教师,在山区学校工作必须满三学年以上。
3、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科目需要,统一调剂安排。
4、对不服从组织统一安置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2、地点:华县政府招待所主楼205室。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时带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5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均须原件),报名考试费100元。
2、须本人亲自前来报名,否则不予办理。
华县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华县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科目、范围
(一)考试方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人员均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1、考试科目: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英语九学科。考试范围: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按现行大专教材、报考高中教师的按大本教材对应专业课和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报考初中、小学教师按初中教材教法,报考高中教师按高中教材教法)]笔试。
2、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四学科进行面试和专业课技能测试。
3、考试满分150分,专业课内容10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50分。
4、考试、测试时间:8月19日上午9:00至11:30,共2小时30分。8月17—18日领取准考证(县政府招待所205室)。
5、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二、招聘办法
根据面试和笔试或技能测试结果,按高中、初中、小学分学科依据招收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招聘,额满为止。
三、组织实施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办法组织考试,并组织有关专家和权威教师组成评审组进行测试。整个考试、测试坚持公正、公开、透明原则。考试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命题、制卷、阅卷
采用国家题库试题或由相应专业资深教师命题、制卷、阅卷,命题、制卷、阅卷过程严格保密,严格组考,保证质量,公平竞争。
华县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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