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选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岗位现状,经研究决定,补充部分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辅导员 10人左右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2、有志于从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相关学科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有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团结同志,关心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的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校外优秀应届毕业生。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8、本科生外语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考试,研究生外语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录用或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校内应聘者即日起到各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各分院请于2007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组织部,各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研究生学院推荐不超过8名。
2、校外应聘者请于2007年11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应聘简历,并将《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邮至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
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相关表证等。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的掌握情况、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特征等进行综合考察。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岗位基本常识、公文写作和心理测试。
(四)公示
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经校党委审核后,将拟聘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需比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经校党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采取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被录用的,将解除合同。
2、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0411-86323653电子信箱:jjjc@dlpu.edu.cn)。
3、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期毕业和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者,不予聘用。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11月10日止
2、面试、笔试时间:2007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11)86323779
2、联系人:刘老师
3、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116034
4、组织部电子信箱:zzb@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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