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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技师学院等学校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8月1日前

时间:2008-07-28 点击:

 有意者请务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为适应宿迁技师学院和全区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加强教学、科研力量,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宿豫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技师学院
(职教中心)
数控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3 人
本科以上
数控技术等
汽车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3 人
本科以上
汽车运用与维修等
财会专业理论教师
1 人
本科以上
财会等
建筑理论及实训教师
2 人
本科以上
建筑等
机电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3 人
本科以上
机电等
电子电工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4 人
本科以上
电子电工等
模具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
1 人
大专以上
模具等
二职中
数控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2 人
大专以上
数控技术等
机电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2 人
大专以上
机电等
电子电工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1 人
本科以上
电子电工等
机械理论及实训(侧重实训)教师
1 人
本科以上
机械等
合计
23 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近三年来在校、在职期间未受过团纪、校纪、党纪、政纪处分;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技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
  5.身体健康;
  6.无计划生育问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以上均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报名者填写《宿豫区公开招聘技师学院/职中教师报名表》,经资格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用200元。
  报名时间:730— 8月17:30—下午6:00。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503室。
  2.考试
  考试分说课和面试两部分,说课和面试(含技能操作)同时进行,分值各为100分。说课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以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说课和面试时间:8月3日上午8:00开始。
  3.体检
  凡说课和面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前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需提供县级人口与计生局出据的《计生证明》。
  体检时间:8月5日上午7:00集中。
  4.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5.聘用
  对公示通过人员,由教育局和人事局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办理具体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聘期内实行定期考核,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六、工资待遇
  经招考聘用为教师的人员,享受同类人员的待遇。
  七、组织领导
  选聘教师工作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92501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492616
 
         宿豫区人事局    宿豫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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