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宿迁市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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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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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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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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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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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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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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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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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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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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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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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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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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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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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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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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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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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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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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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区)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和尚未正式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在职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 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四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7月26日~7月31日
上午 8:30~11:00 , 下午 3:00~6:00
2.地点:宿迁市实验小学后楼二(1)班教室
3.材料:报考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近三年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免冠照片(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
4.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笔试
根据每门学科报名人数情况,当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2倍以上时,组织笔试。如果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2倍,直接进入面试。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和新课程理念,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组织:按学科分组,应聘者在封闭状态下答题,保证所有应聘者的公正、公平。
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不参加笔试,进行特长和专业技能展示,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面试
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职数的1: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应聘者在面试前1小时根据抽签号抽取课题,在准备室进行1小时的准备。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结束后所有选手要上交说课设计文稿。
应聘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等岗位的教师,特长展示或专业技能展示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确定。
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录用。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宿迁教育网、宿迁人才网、市实验小学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527—84389678(市委教育纪工委)。
本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市 实 验小 学:樊 豪
联系电话:0527—84226543
市教育局人事处:李 萍
联系电话:0527—84389652
市人才服务中心:臧 辉
联系电话:0527--84353005
查询网址: www.sqrc.cn jyj.suqian.gov.cn
二○○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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