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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郧县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7月25日前报名

时间:2008-07-20 点击:

  根据《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8年第一次编委会议纪要精神,针对我县教师队伍学科不配套、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2008年我县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0人。其中:

  1、从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毕业生)中招聘15人。

  2、从教育局聘请的在岗英语代课教师中招聘15名。

  3、从2006年、2007年在册在岗的郧县资教生(特岗生)中招聘20名。

  具体招聘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英语代课教师

  1、与县教育局正式签约的在岗英语代课教师;

  2、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5、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本科毕业生

  1、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5、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资教生(特岗生)

  1、2006年、2007年来郧县资教的在岗资教生(特岗生);

  2、具有教师资格;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能够胜任资教工作,且每年资教工作考核合格;

  5、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办法

  (一)英语代课教师和本科毕业生采取定向招聘,即名额直接分配到缺编乡镇,按该乡镇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招聘。资教生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招聘对象,招聘后仍留在现资教乡镇工作,资教身份不变,待服务期满再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招聘的教师必须在所分配的乡镇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工作。

  (二)从英语代课教师和资教生中招聘采取笔试的办法,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英语代课教师加试英语专业知识,加试内容另计成绩,仍按百分制计算,与以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考试成绩合并计入总分。

  (三)从本科毕业生中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面试内容为说课。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80%和20%计入总分。

  (四)奖励加分。对聘请的英语代课教师和资教生(特岗生),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并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给予奖励加分,其中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对同一类表彰取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奖励加分计入综合成绩,作为最终招聘依据。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08年7月17日,通过郧阳电视台公告、张贴纸质公告、郧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yx.e21.edu.cn)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教师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2008年7月25日下午6:00结束。报名地点:郧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19—7224036。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报考人员信息汇总提交给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并办理、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在2008年7月29、3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从英语代课教师和资教生中招聘的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从本科毕业生中招聘的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四)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上午(周四),其中本科毕业生和资教生的笔试时间为8:30-10:30,英语代课教师笔试时间为8:30-11:30。

  本科毕业生的面试对象按乡镇招聘名额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都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办法另行规定。

  (五)组织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乡镇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其中对英语代课教师和资教生的考核由所在职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并提交相关考核鉴定材料;对本科毕业生的考核由教育局通过与毕业院校或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并获取其表现情况鉴定材料。

  (七)确定招聘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考对象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招聘对象。

  (八)公示。对最终确定的招聘对象,向社会公示七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对资教生先办进编手续,待资教期满再予以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所有参聘者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其中英语代课教师和资教(特岗)生还需提供任职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的在岗证明和受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代课教师另外再提供与教育局签订的聘请代课“协议书”原件。
  所有参聘者提供的资格原件必须真实,证明材料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所有复印件均一式3份。凡有弄虚作假者,已经查实将取消参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考试。审核人员把关不严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根据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报考时需缴纳考务费150元/人。

  (二)对符合“本科毕业生”报考条件的英语代课教师和资教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准重复报考,重复报考者,取消报考资格。对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者必须明确填写所报乡镇。

  (三)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实行阳光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公开招聘工作进度,适时对参聘人员的报名情况、资格、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招聘对象予以公示。

  六、加强领导和监督

  1、为确保2008年我县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郧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邵际军同志任组长,刘建明、孙道军同志任副组长,王定敏、王玉林、王定龙、付浩、吴忠恒、余国军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国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教育局人事股。

  2、招聘工作严格按《方案》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县纪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719—7225308,县人事局0719—7238942,教育局监察室0719—7232800)


郧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郧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编制
性质
拟招聘
人数
职位(岗位名称)
招聘的范围
及对象
1
白浪镇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3
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
面向与教育局签约的在岗英语代课教师
1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
刘洞镇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3
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
面向与教育局签约的在岗英语代课教师
1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3
南化塘镇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3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4
谭山镇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2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5
梅铺镇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3
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
面向与教育局签约的在岗英语代课教师
2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6
白桑关镇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2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7
胡家营镇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3
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
面向与教育局签约的在岗英语代课教师
1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8
五峰乡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2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9
叶大乡中心学校
全额事业
3
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
面向与教育局签约的在岗英语代课教师
1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近两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10
郧县教育局
全额事业
20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面向与教育局签约的在岗资教(特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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