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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月3日-5日报名)

时间:2007-06-03 点击: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多元化、高质量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贵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0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直属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共121名。(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除定向到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3.各级机关、各类事业、企业单位的职工、城镇居民、农民。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一九七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一九六七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一九六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
  5.教师、教辅岗位报考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贵阳市电大分校教师岗位除外);
  6.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的其它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3日-5日。报名地点:贵阳人才大市场 (延安中路88号)。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贵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其他学校毕业生可持学校毕业证明)、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教辅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在职人员同时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贵阳市中、小学教师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省外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报名费和《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费用,第二部分为专业测试(试教)考生的费用,进入专业测试(试教)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7月11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贵阳人才大市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应聘教师、教辅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面试、试教;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专指校医、会计岗位,以下同)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应聘职员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7月15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8月1日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gyhr.gov.cn/)、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gyrsks.gygov.gov.cn/)、中国贵阳人才网(http://www.gyrc.cn)、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网(http://www.gytvu.com.cn)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8月3日上午9:00-下午5:00,受理查分地点为贵阳人才大市场。

  (二)专业测试、试教

  1、专业测试人选的确定。

  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教人选的确定。

  报考教师、教辅岗位的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

  试教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试教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测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应聘职员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教师、教辅岗位的,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如所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数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面试(试教),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试教)人员,其面试(试教)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应聘职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应聘教师、教辅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占30%、试教占40%计算。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招聘单位及贵阳市教育局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教师资格的;
  (八)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贵阳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批准,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八、纪律

  全市的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报考监督电话:0851-7989189 0851-7989392

  贵阳市教育局2007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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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人事局 贵阳市教育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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