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60名。其中,职高教师6名,普通中学教师28名,小学教师21名,幼儿教师5名(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除定向到我县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3、贵州籍(含贵州生源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教育事业作奉献的精神;
3、满足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及专业要求;
4、服从组织具体岗位安排。
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简章将在开阳县电视台、开阳教育网、开阳人事劳动保障网、省内相关大专院校发布,并在县人事、教育宣传栏及县内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全县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日-3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中午不休。报名地点:开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开阳县客车站对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书(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贵州籍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到达报名地点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费每人60元(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6月7日—8日。领取准考证地点:开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601室)。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简称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6月9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6月18日在开阳教育网、开阳人事劳动保障网、县人事、教育宣传栏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6月19日-20日上午9:00-下午5:00,受理查分地点为开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二) 试教
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参加试教。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试教时间为2007年6月10日上午7时,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30%和试教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开阳教育网、开阳人事劳动保障网、县人事、教育宣传栏公布。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所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面试,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6月30日上午7时。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考核对象。
政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档案记载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政审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七)截止到2007年8月30日,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
(八)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视为不合格的其它情况。
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课堂技能考核、 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办理录聘审批手续,被录聘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到县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八、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考核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各个招考环节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考生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九、本《简章》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开阳县200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咨询电话:0851—7253470 0851—7220021
监督电话:0851-7221354
开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阳县教育局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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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0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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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拟招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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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
乡镇中学教师 |
701A |
政治教师 |
2 |
政治及相应专业 |
本科以上学历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
|
701B |
语文教师 |
6 |
语文及相应专业 |
||||
|
701C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及相应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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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1D |
英语教师 |
6 |
英语及相应专业 |
||||
|
701E |
地理教师 |
4 |
地理及相应专业 |
||||
|
|
物理教师 |
2 |
物理及相应专业 |
||||
|
|
化学教师 |
2 |
化学及相应专业 |
||||
|
701H |
音乐教师 |
1 |
音乐及相应专业 |
||||
|
701I |
计算机教师 |
1 |
计算机及相应专业 |
||||
|
701J |
美术教师 |
1 |
美术及相应专业 |
||||
|
701K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及相应专业 |
||||
|
702 |
乡镇小学教师 |
702B |
语文教师 |
2 |
语文及相应专业 |
大专以上学历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
|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及相应专业 |
||||
|
702D |
英语教师 |
8 |
英语及相应专业 |
||||
|
702H |
音乐教师 |
2 |
音乐及相应专业 |
||||
|
702I |
计算机教师 |
4 |
计算机及相应专业 |
||||
|
702J |
美术教师 |
2 |
美术及相应专业 |
||||
|
702K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及相应专业 |
||||
|
703 |
县职业高中 |
703L |
机械、机电教师 |
6 |
机械、机电及相应专业 |
本科以上学历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机电、机械及相应专业毕业生。 |
|
704 |
乡镇幼儿教师 |
704M |
幼教 |
5 |
幼教及相应专业 |
大专以上学历 |
师范类学前教育大专毕业生,含五年制(3+2)毕业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
|
合计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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