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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兴市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时间:2008-04-16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有关规定,东兴市面向全国或全区特招和普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学校医共75个。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条件及岗位
(一) 公开招聘的范围
特招的中小学教师和普招的中学教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普
招的小学教师(除面向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临时聘用在东兴市教学岗位上服务过的人员招聘的数额外)、中学校医和幼儿园教师面向全区公开招聘。
(二) 公开招聘的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1、特招中学教师的条件:50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教师职称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2、特招小学教师的条件:5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并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3、普招中学教师的条件:40岁以下,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
4、普招小学教师的条件:40岁以下(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东兴市教学岗位上服务过的人员放宽至45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历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定岗招聘人员愿意在招聘所定岗位上服务五年以上;
5、普招中学校医的条件: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愿意长期住校;
6、普招幼儿园教师的条件:40岁以下,师范类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
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临时聘用在东兴市教学岗位上服务过的人员,由学校出具证明,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具有合格学历(中师、中专或高中以上),并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均可报名参加普招小学教师岗位竟聘。此次招聘,在普招小学教师岗位总数中拿出50%面向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东兴市教学岗位上服务过的人员中招聘。
(三)公开招聘的岗位
1、特招中学教师6个。其中:语文教师2个、数学教师1个、物理教师1个、化学教师1个、英语教师1个;
2、特招小学教师4个。
3、普招中学教师20个。其中:语文教师5个、数学教师4个、政治教师2个、英语教师4个、美术教师1个、音乐教师2个、史地教师2个;
4、普招小学教师38个。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个。其中:英语9个、电脑3个、音乐2个、美术3个和体育2个;
(2)面向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临时聘用在东兴市教学岗位上服务过的人员公开招聘19个。其中定岗招聘10个(东兴镇牛轭岭小学1个、河州小学1个、大田小学1个、红东小学1个;江平镇电龙教学点1个、滩笠教学点1个、大昌坝小学1个;马路镇水尾教学点1个、吊应教学点1个、竹围小学1个)。
5、普招中学校医3个。
6、普招幼儿园教师4个。
二、公开招聘照顾加分
(一) 教龄分
教龄每满一周年加1分(不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东兴市教学岗位上服务过的人员不予加分,教龄不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按一年计算)。
(二) 荣誉分
1. 获得自治区级先进个人的加5分;
2. 获得地市级先进个人的加3分;
3. 获得县级先进个人的加1分。
同时获得几种荣誉的,只取最高的计分,照顾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公开特招的中小学教师实行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普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学校医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校医免试教)、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户口簿、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身相片到东兴市教育局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1]150号文规定,每人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共110元。
2、 资格审查。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公开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才予开考,不够3人报考的,须经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才可以开考。
3、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试题由上级有关部门命题,并组织评卷。教师类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理论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主要是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知识,试题满分100分,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4、试教。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个职位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照顾加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试教,并对进入试教人员进行公榜;试教试题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命题,满分100分。
5、面试。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入试教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对职业的认识、职责、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6、考察。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个职位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照顾加分、试教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 名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榜;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等,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将考察结果向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 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7、体检。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标准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已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和聘用
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选按程序上报审批。待批复后,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人事、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如不能取得报考时所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东兴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全市各中小学(含村级完小)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另从报考该职位已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1、特招教师除享受与本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外,每月还享受1500元政府特殊补贴;其他普招的教师与校医享受与本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政策待遇;
2、普招的教师和校医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特招教师的配偶可随调,配偶没有工作岗位的可安排就业。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4月30日,报名地点:东兴市教育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7681247)。
2、笔试:2008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试教:2008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2008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5、考察:2008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东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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