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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5月20—22日报名)

时间:2007-05-17 点击:

                   2007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为了适应我市市直教育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自治区人事厅、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07年6月2日进行市直教育系统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聘用工作,市直教育系统16个学校、学校卫生保健所计划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共129人。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考简章。

  一、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个别特别优秀或高学历人才、获得中学以上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2年5月15日后出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见各职位资格条件)。

  二、 报名
  (一)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 报名时间
  2007年5月20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5:30
  (三) 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人才市场(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界东100米人才大厦)
   联系电话:3210111、3210606
  (四) 报名手续
  1. 提交材料
  2007年应届的师范、卫生类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或医生资格相关材料(录用审批时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有关证书等进行审批);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薄、单位证明、教师或医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和医生同时出具县以上教育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
  2. 初审合格者,填写《事业单位补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
  3.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报名费10元,《专业科目》、《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每科50元。
  4. 招考部门根据考试录用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聘)用职位的要求,认真做好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各报名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与报名表上填写的各种信息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对造假者,一经查实,用人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 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07年5月29日—31日到原报名所在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200分。其中《专业科目》60分,《综合素质测试》40分,面试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专业科目》依据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确定。其中师范类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卫生类内容为医学临床中的基础医学。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2.开考条件: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才予以开考。如个别岗位急需的紧缺专业达不到比例而需要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
  3.笔试时间:2007年6月2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专业科目
  下午:3:00—5:00 综合素质测试
  考试地点设在市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公布。
  (二) 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照顾加分。面试人选,按招考单位计划招聘职位人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才能进行面试。有关面试的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事局共同商定。面试由录用审批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2.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并书面通知其本人。
  3.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医生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其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照顾加分:优秀毕业生加5分;在职教师2000年以来获国家、省、市(地)综合性(指党委、政府颁布)先进称号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列入国家A类工程、省B类工程培养对象的分别加8分、6分。
  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
  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职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2和1:1的比例进入考核、体检。
  1.考核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2.教师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医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主管机关择优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和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加强领导,做好监督检查
  招考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考聘用有关政策规定办事。坚持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为了确保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特邀请市纪委监察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022911。

  附表:2007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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