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矛盾,而且有利于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特岗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做好"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年"特岗计划"岗位全部在初中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2483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07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通过网络提交报名资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5日-20日。
2.报名网址: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
3.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07年3月22日。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参加2007年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并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未在网上补办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4)自治区招聘组织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设岗县招聘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招聘。
1.招聘时间:2007年3月23日-5月10日。
2.招聘方式:各设岗县可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已于2007年2月4日结束)、组织相关部门到高校招聘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没有参加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或参加了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但没有完成招聘计划的设岗县,要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组织相关部门到区内有关高校招聘;区外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到设岗县相关部门应聘。如确有需要,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将适时组织专场招聘会。
4.招聘注意事项:
(1) 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 招聘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进行。
(3) 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4)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于2007年6月15-22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予以公示。
(四)集中培训与考试。
自治区教育厅将委托相关高等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给予认定教师资格。
培训时间:待定。
培训地点:待定。
(五)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各设岗县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07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谨 记:联系招聘单位时,请注明本招聘信息来源于“教师招聘网/jszp.net”,以提高成功率。
免责声明:本网对该信息的真伪及由此产生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不良信息欢迎举报!
温馨提示:在求职之时,不免会有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的心理进行欺骗,本站提示各位需多加注意,以免蒙骗上当。

